祖卡木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祖卡木颗粒

金青感冒颗粒

规格

12g*6袋(西帕)

7g*9袋
生产企业

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东升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65020179

国药准字Z11021072
说明
适应症

调节异常气质,清热,发汗,通窍。用于感冒咳嗽,发热无汗,咽喉肿痛,鼻塞流涕。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咽喉疼痛。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g,一日3次。

开水冲服,一次7克,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成分

山奈、睡莲花、破木布果、薄荷、大枣、洋甘菊、甘草、蜀葵子、大黄、罂粟壳。

金银花、大青叶、板蓝根、鱼腥草、薄荷、淡豆豉、淡竹叶、陈皮、甘草。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甜、微苦。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具清凉感。

注意事项

运动员慎用。糖尿病患者尊医嘱。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不适用于风寒感冒,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