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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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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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相当于原药材0.25克 | |
生产企业 |
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国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1109 |
国药准字Z36021518 |
说明 | ||
适应症 |
逐痰降火。用于痰火扰心所致的癫狂惊悸,或喘咳痰稠、大便秘结。 |
益气,补精血。用于虚损,消瘦,咳喘,神经衰弱,贫血,病后体虚。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12g,一日1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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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成分 |
金礞石(煅)、沉香、黄芩、熟大黄。 |
胎盘粉、黄芪、党参、陈皮(炒)、麦芽(炒)。 |
性状 |
本品为丸剂。 |
本品为棕色圆形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淡黄色或棕黄;气腥,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阴虚火旺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