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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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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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4gx1枚 |
10g*10袋 |
生产企业 |
葫芦岛国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鲁南厚普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3113 |
国药准字Z2012306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清热解毒,活血消肿,通痹止痛。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属于毒热内蕴,湿热阻络证。症见关节肿胀,疼痛拒按,晨僵, 触之发热,或皮肤发红,身热,汗多,口渴,便干溲黄,舌质红,苔黄腻, 脉滑数。 |
用法用量 |
痛经病人可于月经来潮时或前一天,将本栓1枚塞入肛门内,每日1-2次。妇科手术后,产后子宫收缩等引起的疼痛可在痛时塞本栓1枚,每日1-2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1、皮肤瘙痒、呼吸短促、呼吸困难、哮喘、耳鸣、下肢水肿、胃烧灼感、消化不良、胃痛或不适、便秘、头晕、嗜睡、头痛、恶心及呕吐等。 2、视力模糊或视觉障碍、听力减退、腹泻、心慌及多汗等。 3、胃肠出血、肾脏损害(过敏性肾炎、肾病、肾乳头坏死及肾功能衰竭等)、荨麻疹、过敏性皮疹、精神抑郁、肌肉无力、出血或粒细胞减少及肝功损害等较少见。 |
II期试验组出现1例过敏反应(皮疹),与药物的关系无法 判定,1例出现胃痛,判定可能与药物无关,均未进行纠正治疗,未影响继续用药治疗。 |
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血管神经性水肿,以及对阿司匹林或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胃、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萘普生。其化学名称为:(+)-α-甲基-6-甲氧基-2-萘乙酸。 |
金银花、青风藤、白花蛇舌草、玄参、白芍,生地、山慈姑、 鹿衔草、当归、生甘草、蜈蚣。 |
性状 |
本品为乳白色或微黄色圆锥形栓剂。 |
本品为深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6.使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