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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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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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3瓶 |
1.4%(0.5ml:7mg,以聚乙烯醇计) |
生产企业 |
修正药业集团长春高新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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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796 |
HC20171010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眼疲劳、结膜充血、眼痒等不适症状。 |
可作为一种润滑剂预防或治疗眼部干涩、异物感、眼疲劳等刺激症状或改善眼部的干燥症状。 |
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4次。 |
滴眼,根据需要适量滴于每只眼。 |
副作用 |
局部反应:瞳孔散大,加重充血、刺激、眼部不适、视物模糊,点状角膜炎,流泪,眼内压升高。全身症状:晕眩,头痛,恶心,发汗,焦躁,瞌睡,虚弱,血压升高,心律不齐,高血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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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见眼部刺激症状和过敏反应,如眼痛、结膜充血、视力模糊、 瘙痒、红肿等 |
禁忌 |
1.闭角型青光眼。 2.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盐酸萘唑林,马来酸氯苯那敏,维生素B12。 |
本品每支含聚乙烯醇7毫克。辅料为:聚乙烯吡咯烷酮,氯化钠,注射用水。 |
性状 |
本品为粉红色澄明液体,具有特殊气味。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高血压,心血管异常,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感染或外伤病人应慎用本品。 2.保存于小儿手拿不到的位置。 |
1.勿让滴嘴接触任何物体表面以避免污染。2.滴眼后若觉眼痛、视力模糊、眼部持续充血或刺激症状或病情加重,且 持续时间超过72小时应停止使用或向医生咨询。3.若药液变色或浑浊,勿再使用。4.配戴软性隐形眼镜时请将隐形眼镜摘下后滴用本品。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0.本品不含防腐剂,不致对眼睛造成刺激,但若有不适,请停止使用,向医生咨询。11.本品为单剂量包装,开启瓶盖后使用。每次使用,后剩余药液请务必丢弃。12.如有其他眼部疾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