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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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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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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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家庄格瑞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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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831 |
H2015060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眼睛疲劳、结膜充血以及眼睛发痒等症状。 |
用于治疗慢性结膜炎、角膜损伤、结膜充血,预防眼病(游泳后、尘埃吹进或汗水流入眼睛)紫外线或其他光线影响之眼炎(雪眼)眼睑炎(烂眼炎),缓解因佩戴隐形眼镜引起的不适 ,眼部疲劳、眼痒、眼朦胧(眼屎多)等症状 ;还用于眼部功能下降,屈光不正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4次。 |
局部滴眼每次2-3滴,每日4-6次。 |
副作用 |
1.眼部反应:偶见瞳孔散大,充血加重、刺激、眼部不适、视物模糊及轻度炎症。 2.全身反应:偶见晕眩、头痛、恶心、焦躁、思睡、血压升高、心律失常以及血糖升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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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发现过敏及其它副作用。 |
禁忌 |
闭角型青光眼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支10毫升含盐酸萘甲唑啉0.2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维生素B12 1毫克。 |
硫酸软骨素钠、尿囊素、维生素E、维生素B6、氨化乙基硫酸。 |
性状 |
本品为粉红色的澄明液体,具有特殊的气味 |
本品为无色透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儿童,尤其是婴儿使用可能会发生中枢神经抑制,导致昏迷和体温显著下降。因此,婴儿和儿童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连用3-4日,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打开后应在4周内用完,逾期请勿使用。 4.高血压和甲状腺功能亢进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眼红、疼痛等症状应停药就医。 7.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液。 8.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跟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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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封后不保证无菌。2.开盖一个月后建议不可再用。3.使用时避免污染瓶内眼液。4.滴用眼液时,请不要把容器的滴嘴直接触及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