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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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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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4g |
50片 |
生产企业 |
合肥华润神鹿药业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四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734 |
国药准字H23021337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阴养胃。用于慢性胃炎,胃脘灼热,隐隐作痛。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也可用于慢性胃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饭后吞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偶见便秘、稀便、口干、失眠、恶心、腹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党参、陈皮、黄精(蒸)、山药、玄参、乌梅、山楂、北沙参、干姜、菟丝子、白术(炒)。辅料为二氧化、淀粉、滑石粉。 |
本品为复方制剂,含铝酸铋200毫克、重质碳酸镁400毫克、碳酸氢钠200毫克、甘草浸膏粉300毫克、弗朗鼠李皮25mg、茴香粉10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细粉和颗粒;味微酸、苦。 |
本品为黄褐色或淡黄色片。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2.湿热胃痛证及重度胃痛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儿童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本药三天症状未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肾功能不全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治疗期间,禁止饮酒,少食煎炸油腻食品。 5、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如呈稀便时,可减量服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