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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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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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44g |
0.48g*10粒*3板 |
生产企业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管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50050 |
国药准字H21024449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阴养胃。用于慢性胃炎、胃脘灼热、隐隐作痛。 |
用于胃酸过多、胃痉挛、慢性胃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2次。 |
口服。每次2粒,一日3次。饭前半小时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口干、少数病人有轻度胃肠不适。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 |
成分 |
党参、陈皮、黄精(蒸)、山药、干姜、菟丝子、白术(炒)、玄参、乌梅、山楂、北沙参。辅料为淀粉、羧甲淀粉钠、硬脂酸镁、薄膜包衣预混剂。 |
本品每片含碱式碳酸铋155毫克,碳酸镁206毫克,颠茄流浸膏5毫克,大黄12毫克,复方豆蔻酊0.1毫升。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黄褐色至棕褐色;味酸、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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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孕妇慎用。 2.湿热胃痛证及重度胃痛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糖尿病患者、儿童及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本药三天症状为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对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治疗期间禁止饮酒,少食煎炸油腻食品。不得再使用其它含铋制剂。反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功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