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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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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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44g |
5gx12袋/盒 |
生产企业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50050 |
国药准字Z20055208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阴养胃。用于慢性胃炎、胃脘灼热、隐隐作痛。 |
治疗消化道溃疡药。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5g(1包),一日15—20g(3-4次),饭前半小时及睡前用温开水吞服或冲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会引起胃部不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口干、心悸、眩晕等不良反应,一般症状较轻,停药后消失。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党参、陈皮、黄精(蒸)、山药、干姜、菟丝子、白术(炒)、玄参、乌梅、山楂、北沙参。辅料为淀粉、羧甲淀粉钠、硬脂酸镁、薄膜包衣预混剂。 |
猴头子实体、硫糖铝、次硝酸铋、三硅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黄褐色至棕褐色;味酸、微苦。 |
本品为黄棕色混悬型颗粒;味微甜。 |
注意事项 |
.孕妇慎用。 2.湿热胃痛证及重度胃痛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糖尿病患者、儿童及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本药三天症状为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对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在服药期间,不宜服辛辣、油炸等刺激性及不易消化食物。一般胃病半个月为一疗程;胃、十二指溃疡一个月为一疗程;慢性胃炎二个月为一疗程。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