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片重0.44g |
每袋相当于饮片20克 |
生产企业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50050 |
国药准字Z19990069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阴养胃。用于慢性胃炎、胃脘灼热、隐隐作痛。 |
行气活血,和胃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脘痛;慢性胃炎见有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党参、陈皮、黄精(蒸)、山药、干姜、菟丝子、白术(炒)、玄参、乌梅、山楂、北沙参。辅料为淀粉、羧甲淀粉钠、硬脂酸镁、薄膜包衣预混剂。 |
荜澄茄、川棟子、醋延胡索、酒大黄、黄连、吴茱萸、酷香附、香橼、佛手、海螵蛸、煅瓦楞子。辅料为糊精、三氯蔗糖、低取代羟丙纤维素。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黄褐色至棕褐色;味酸、微苦。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苦 |
注意事项 |
.孕妇慎用。 2.湿热胃痛证及重度胃痛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糖尿病患者、儿童及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本药三天症状为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对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