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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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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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 |
0.25g |
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四川海蓉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03297 |
国药准字H20093812 |
说明 | ||
适应症 |
塞来昔布适用于: 1)用于缓解骨关节炎(OA)的症状和体征。 2)用于缓解成人类风湿关节炎(RA)的症状和体征。 3)用于治疗成人急性疼痛(AP)。 4)用于缓解强直性脊柱炎的症状和体征。 |
主要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幼年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急性病风、腱鞘炎。亦可用于缓解肌肉骨骼扭伤、挫伤、损伤等所致的疼痛。 |
用法用量 |
在决定使用塞来昔布前,应仔细考虑塞来昔布和其他治疗选择的潜在利益和风险,根据每例患者的治疗目标,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有效剂量(见【注意事项】-警告)。 骨关节炎和类风湿关节炎,根据个体情况决定塞来昔布治疗的最低剂量。进食的时间对此使用剂量没有影响。 骨关节炎:塞来昔布治疗骨关节炎的剂量为200mg,每日一次口服或100mg,每日两次口服。 类风湿关节炎:塞来昔布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的剂量为100mg至200mg,每日两次口服。 急性疼痛:治疗急性疼痛的剂量为第1天首剂400mg,必要时,可再服200mg。随后根据需要,每日两次,每次200mg。 强直性脊柱炎:本品治疗强直性脊桂炎的剂量为每日200mg,单次服用(每日一次)或分次服用(每日两次)。如服用6周后未见效,可尝试每日400mg。如每日400mg服用6周后仍未见效,应考虑选择其他治疗方法。 特殊人群 肝功能不全患者: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Child-Pugh B级)剂量应减少大约50%。不建议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使用塞来昔布见【药代动力学】-特殊人群)。 |
口服。成人一次 0.5g ( 2 片),一日 1 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常见报道的不良反应有:腹部不适、头痛、恶心、周围的浮肿(轻微),耳鸣及眩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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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本品禁用于对塞来昔布或药物中其它任何一种成分过敏(例如,过敏性反应以及严重皮肤反应) 塞来昔布不可用于已知对磺胺过敏者。 塞来昔布不可用于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包括其他环氧化酶-2(COX-2)特异性抑制剂在内的NSAIDs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其他过敏型反应的患者。在这些患者中已有NSAIDs诱发的严重的(有时是致命的)过敏样反应报道(见【注意事项】)。 塞来昔布禁用于冠状动脉旁路指桥(CABG)手术(见【注意事项】警告)。 塞来昔布禁用于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的患者。 塞来昔布禁用于重度心力衰竭患者 |
1.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 2.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 3.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 4.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5.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 6.重度心力衰竭患者。 7.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8.哮喘、鼻息肉综合征、神经血管性水肿,以及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9.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塞来昔布。 |
本品主要成分为萘普生 |
性状 |
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至类白色颗粒和粉末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慎用。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9.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10.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11.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1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14.应整片服用,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 1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