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哚普利吲达帕胺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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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培哚普利吲达帕胺片

富马酸比索洛尔片

规格

培哚普利叔丁胺2mg,吲达帕胺0.625mg

2.5mg*18片
生产企业

施维雅(天津)制药有限公司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1755

国药准字H20083007
说明
适应症

原发性高血压。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的治疗。

用法用量

每日一次,每次服用一片百普乐, 最好在清晨餐前服用。血压不能控制时剂量可以加倍,每日二片百普乐或每日一片百普特。

口服。一日1次,起始剂量2.5mg,最大剂量每日不超过10mg,请遵医嘱。对有轻微或中度肝肾功能不全者剂量不需调整,晚期肾功能不全(肌肝廓清率20毫升/分)及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每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

副作用

一、服用培哚普利可抑制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轴而使吲达帕胺所致的失钾减少。服用百普乐的2 %患者出现低钾血症(钾离子水平<3.4mmol/l )。

二、胃肠道

-通常发生(>1/100,<1/10):便秘、口干、恶心、上腹痛、厌食、腹痛、味觉障碍。

1.极少发生(<1/10,000):胰腺炎。

2.在肝功能不全病例中,有引发肝性脑病的可能性(见禁忌和注意事项)。

三、呼吸系统

通常发生(>1/100,<1/10):在服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的患者中有报告出现干咳。它以持续存在,停药后即消退为特征。出现这种症状应考虑医源性原因。

四、心血管系统

1.不常发生(>1/1,000,<1/100):引起体位性或非体位性低血压(见注意事项)。

皮肤

2.不常发生(>1/1,000,<1/100):

3.过敏反应,主要是皮肤过敏,见于过敏性反应和和哮喘反应的易感人群。

4.斑丘疹、紫癜、有可能加重原有的急性弥散性红斑狼疮。

五、皮疹。

极少发生(<1/10,000):血管神经性水肿(奎根水肿)(见注意事项)。

六、神经系统

不常发生(>1/1,000,<1/100):头痛、无力、眩晕、情绪失调和/或睡眠紊乱。

七、肌肉系统

不常发生(>1/1,000,<1/100):痛性痉挛、感觉异常。

八、血液系统

1.极少发生(<1/10,000):

2.血小板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粒性白血球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

3.在特殊情况下(肾移植或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服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时可出现贫血(见注意事项)。

九、实验室参数

1.钾缺失,特别在一些高危人群中,更为严重(见注意事项)。

2.低钠伴低血容量引起脱水和直立性低血压。

3.治疗期间尿酸水平及血糖水平升高。

4.尿素及血浆肌酐水平的轻微升高,治疗停止后可恢复正常。这种升高多见于肾十、动脉狭窄、利尿剂治疗的高血压和肾功能不全患者。

1.高血钾通常为一过性。

2.少数情况(>1/10,000,<1/1,000):血浆钙离子水平的升高。

1.服药初期可能出现有轻度乏力、胸闷、头晕、心动过缓、嗜睡、心悸、头痛和下肢浮肿等,继续服药后均自动减轻或消失。2.在极少数情况下会出现胃肠紊乱(腹泻、便秘、恶心、腹疼)及皮肤反应(如红斑、瘙痒)。 3.偶见血压明显下降,脉博缓慢或房室传导失常。 4.有时产生麻刺感或四肢冰凉,在极少情况下,会导致肌肉无力,肌肉痛性痉挛及泪少。 5.对间歇性跛行或雷诺现象的病人,服药初期,病情可能加重,原有心肌功能不全者亦可能病情加剧。 6.偶尔会出现气道阻力增加。 7.对伴有糖尿病的年老患者,其糖耐量可能降低,并掩盖低血糖表现(如心跳加快)。

禁忌

1.严重的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低于30毫升/分钟)。

2.对培哚普利或其它任何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

3.与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相关的血管神经性水肿(奎根水肿)的既往病史。

4.妊娠、哺乳。

5.对磺胺类药物过敏。

6.对任何辅料过敏者。

7.未经治疗的失代偿性心功能不全患者。

1.休克、房室传导障碍(二度和三度房室传导阻滞)、病窦综合症、窦房阻滞、心动过缓(50/分以下),血压过低,支气管哮喘及外周循环障碍晚期。 2.肾上腺瘤(嗜铬细胞瘤),仅在使用α-受体阻断剂后方能服用本品。

成分

培哚普利叔丁胺盐4mg,吲达帕胺1.25mg。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1-[4-[[2-(1-甲基乙氧基)乙氧基]甲基]-苯氧基]-3-[(1-甲基乙基)胺基]-2-丙醇富马酸盐。

性状

白色棒状片剂。

本品为白色片。

注意事项

一、在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中性白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的危险

1.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危险与剂量及患者类型相关,并取决于患者的临床情况。2.没有并发症的患者极少会出现这种情况,但是与胶原血管性疾病相关的肾功能3.不全的患者可能发生,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或硬皮病患者以及使用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

4.停止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治疗,危险性可消失。

5.严格遵守预先规定的剂量用药可能是防止事件发生的最好办法。但是,如果这些患者需要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应慎重评估风险/效益比值。

二、血管神经性水肿(奎根水肿)

1.已有报道服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包括培哚普利治疗的患者,极少病例出现血管神经性水肿,表现在面部、肢体、唇、舌、声门和/或喉部。如出现这种情况,应立即停用培哚普利,并对患者实行监护直到水肿消退。

2.当水肿只出现在面部和唇部,一般不经治疗即可消退,但是可以使用抗组胺药以缓解症状。

3.合并有喉部水肿的血管神经性水肿可以致命。

1.血糖浓度波动较大的糖尿病人及酸中毒病人宜慎服。2.肺功能不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中断治疗时应逐日递减剂量,与其他降压药合用时常需减量。4.万一过量而引起心动过慢或血压过低时,须停服本品。必要时,可单独或连续使用如下药物,阿托品0.5mg~2.0mg静注,异丙喘宁缓慢静注适量;高血糖素1mg~5mg(或1mg~10mg)。5.由于本品的降压作用,可能减弱病人驾车或操纵机器能力,尤其在初服用时或转换药物时以及与酒精同服为甚,但不致直接影响人的反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