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哚普利叔丁胺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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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培哚普利叔丁胺片

奥利司他胶囊

规格

4mg*14片

0.12g*21粒/板*1板/盒
生产企业

上药东英(江苏)药业有限公司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33146

国药准字H20100190
说明
适应症

本品高血压与充血性心力衰竭。

本品适用于肥胖症患者和伴发危险因素(高血压、糖尿病和高脂血症)的超重患者。本品通过减轻体重和维持体重,并结合低热量饮食控制肥胖;还可用于减少在体重降低后的反弹。

用法用量

培哚普利片必须饭前服用,因为食物改变其活性代谢产物培哚普利的生物利用度。培哚普利每天服用一次。*无水钠丢失或肾衰(即正常情况下):有效计量为4mg/天,早晨一次服用。根据疗效,剂量可于三至四周内逐渐增至最大剂量8mg/天。*已经使用利尿剂治疗的高血压患者:(1)开始治疗三天,停止服用利尿剂。如果必要,以后可以再次加服利尿剂。(2)或由2mg开始治疗,并根据降压效果调整剂量。在治疗之前和治疗开始的最初15天内,建议监测血肌酐和血钾水平。*老年人(参阅:注意事项)有小剂量(2mg/天,早晨服药)开始治疗,如果

本品推荐剂量为餐时或餐后一小时内服0.12g(1粒),每日3次。如果有一餐未进或食物中不含脂肪,则可省略一次服药。

尚无证据表明奥利司他超过每日3次、每次0.12g的剂量能增强疗效。患者应保持摄入热能的30%来自脂肪。以保证营养均衡、低热能的日常饮食。脂肪、碳水化合物和蛋白质的摄入应均衡包含在每日三餐中。由于本品会减少一些脂溶性维生素β胡萝卜素的摄入,因此患者在服药期间因补充包括脂溶性维生素在内的复合维生素,建议每天服用一次,应在服用奥利司他胶囊之前或之后至少2小时,也可在临睡前服用。

需同时使用奥利司他和左旋甲状腺的患者,建议至少间隔4小时服用。

测定粪便中脂肪含量提示奥利司他的药效在给药后24~48小时即可体现。停止用药后48~72小时粪便中脂肪含量便恢复到治疗前水平。

副作用

临床副作用1.头痛,疲倦,眩晕,情绪,睡眠紊乱,痛性痉挛。2.体位性或非体位性低血压(参阅:注意事项)3.少数病例皮疹。4.胃痛,厌食,恶心,腹痛,味觉障碍5.已报道干咳与服用ACE抑制剂有关,其特点为持续性,但停药后干咳消失。如有上述情况,应考虑这种症状可能是由药物引起的。6.极少见:血管神经性水肿(奎根水肿)(参阅:警告)。对实验室指标的影响1.血尿素和血肌酐中度升高,停止治疗后可恢复。这种升高多见于合并肾动脉狭窄、利尿剂治疗的高血压和肾衰患者。2.在肾小球肾病患者,ACE抑制剂可引起蛋白尿。3.高血钾,通常为一过性。4.已报道贫血(参阅:注意事项)发生于服用ACE抑制剂治疗的特殊病人(肾移植,血液透析)。

本品主要引起肠胃道不良反应,其与药物阻止摄入脂肪吸收的药理作用机理有关。常见不良反应为:油性斑点,胃肠排气增多,大便紧急感,脂肪(油)性大便,脂肪泻,大便次数增多和大便失禁。

禁忌

在下列情况下禁用培哚普利1.对培哚普利过敏。2.与使用ACE抑制剂有关的血管神经性水肿(奎根水肿)病史。3.妊娠的4至9个月。4.哺乳。在下列情况下不推荐使用培哚普利:1.与保钾利尿剂、钾盐、锂盐、雌莫司汀合用(参阅:药物相互作用)。2.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单肾肾动脉狭窄。3.高血钾。4.在妊娠的最初三个月和哺乳期。

1.对奥利司他或制剂中任何一种成份过敏的患者禁用。

2.患慢性吸收不良综合征或胆汁郁积症的患者禁用。

3.器质性肥胖患者(如甲状腺机能减退)禁用。

成分

主要成分培哚普利叔丁胺盐。

本品主要成分为奥利司他。

性状

本品为绿色圆形片,两面均有刻痕。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粉末。

注意事项

1.咳嗽已经报道服用ACE抑制剂的患者发生干咳。其特点是持续性和停药后消失。如果发生,应考虑该症状是由药物引起的。如果使用ACE抑制剂治疗是必须的,则治疗可以继续。2.肝衰竭极少数情况下,ACEI与胆汁淤积性黄疸有关,并可进展为突发性肝坏死和死亡,这一症状的发生机制尚不清楚。接受ACEI治疗的患者如出现黄疸或明显的肝脏酶升高,应停用ACEI并接受适当的医疗随访。3.引起低血压和/或肾衰的危险性(在心衰,水钠丢失等病例)显著刺激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特别是在严重水钠丢失(严格无盐饮食或长期利尿剂治疗

1.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尤其是伴发高血脂、高血压、糖尿病和中度以上脂肪肝的病人,应在医师指导下结合其他药物进行治疗。 2.不推荐体重指数低于24的人群使用本品。 体重指数近似值的计算方法为体重/身高2(体重以千克为单位计算,身高以米为单位计算)。 3.服用本品时应尽量减少摄入脂肪含量高的食物。 4.使用本品同时应注意结合运动和控制饮食,才能达到良好效果。 5.没有证据证明本品加大用量后能增强疗效,因此,请按推荐剂量服用,不要擅自增加用量。 6.18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本品。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