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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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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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重0.5g |
每瓶装0.6g |
生产企业 |
辽源誉隆亚东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泰诺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6122 |
国药准字Z4502134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化痰,止咳。用于肺热咳嗽。 |
清肺,止咳,除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 |
用法用量 |
口服,周岁以内一次0.5克,一至三岁一次0.5克~1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0.3克~0.6克,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法半夏,茯苓,黄芩,石膏,川贝母,百部(蜜制),胆南星,白前,冰片,人工牛黄。 |
蛇胆汁、川贝母、马兜铃、姜半夏、重楼、甘草。 |
性状 |
本品淡黄色至黄棕色的粉末;味清凉而微苦。 |
本品为浅黄色至浅棕黄色的粉末;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脾虚易腹泻者慎服。4.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5.出现高热,或喘促气急者,应到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