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福昔明干混悬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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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利福昔明干混悬剂

硝酸咪康唑乳膏

规格

0.2g

20g
生产企业

山东达因海洋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13423

国药准字H61020001
说明
适应症

对利福昔明敏感的病原菌引起的肠道感染,包括急性和慢性肠道感染、腹泻综合征,夏季腹泻、旅行性腹泻和小肠结肠炎等。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有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格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用法用量

成人口服。每次0.2g(2袋),每日3-4次。6-12岁儿童口服。每次0.1-0.2g(1-2袋),每日4次。12岁以上儿童,剂量同成人。

可根据医嘱调节剂量和服用次数。除非是医嘱的情况下,每一疗程不超过7天。

1.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

2.指(趾)甲感染: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

3.念珠菌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副作用

部分患者用药后可出现恶心(通常出现在第一次服药后),但症状可迅速消退。大剂量长期用药,极少数患者可能出现荨麻疹样皮肤反应。

1.中枢神经系统 有出现头痛的报道。

2.代谢/内分泌系统 肝性脑病患者服用本药后可出现体重下降,血清钾和血清钠浓度轻微升高。

3.胃肠道系统 常见的症状为腹涨、腹痛、恶心和呕吐。以上症状发生率低于1%。

4.皮肤 大剂量长期用药,极少数患者可能出现荨麻疹样皮肤反应。

5.其它 有用药后可能引起水肿的报道。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非常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湿疹、接触性皮炎、红斑、骨盆痛(痉挛)、阴道刺激、阴道分泌物和给药部位不适。

禁忌

以下患者禁用:

1.本药或利福霉素类药过敏者;

2.肠梗阻者;

3.严重的肠道溃疡性病变者。

已知对硝酸咪康唑或本品其他成分过敏者禁用。

成分

利福昔明。化学名:4-脱氧-4"-甲基吡啶[1"2"-1,2]-咪唑并[5,4-环]利福霉素SV。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20毫克。辅料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丙二醇、苯甲酸和纯化水。

性状

本品为橙红色颗粒和粉末。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注意事项

.童服用本药不能超过7日。

2.对6岁以下儿童建议不要服用本药片剂或胶囊。

3.长期大剂量用药或肠粘膜受损时,有极少量(少于1%)被吸收,导致尿液呈粉红色。

4.请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5.如果产生了对抗生素不敏感的微生物,应中断治疗并采取其它适当治疗措施。

6.对驾驶员和操纵机器的影响:未知。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出现局部敏感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咨询医生。

12.当性伴侣被感染时也应给予适当的治疗。

13.本品为局部用药不得口服。如被意外大量口服,如需要可适当采取适当的胃部排空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