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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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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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70000IU/支 |
36%(w/w) |
生产企业 |
南海朗肽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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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143006 |
H20140836 |
说明 | ||
适应症 |
促进创面愈合,可用于烧伤创面包括浅Ⅱ度、深Ⅱ度、肉芽创面、慢性创面包括慢性肉芽创面、溃疡和褥疮等和新鲜创面包括外伤、手术伤等。 |
妇科: 用于局部治疗宫颈及阴道的局部炎症(如细菌、滴虫和霉菌感染引起的白带增多),尖锐湿疣、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等。用于宫颈息肉切除或活检后的止血。 外科和皮肤科 加速烧伤后坏死组织脱落,促进愈合过程(如小面积烧伤、肢体溃疡、褥疮、慢性炎症、尖锐湿疣等) 耳鼻喉科 用于局部治疗口腔黏膜和齿龈的炎症;口腔溃疡、扁桃体切除后及鼻出血的止血。 |
用法用量 |
将西林瓶中的外用重组人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干粉用注射用水或生理盐水溶解后直接涂抹于(或用喷雾器喷于)清创后的伤患处,或在伤患处覆以适当大小的消毒纱布,将药液均与滴加于纱布,适当包扎即可,本品的最适用量约为 90IU/cm2 创伤面积。 |
1.妇科:用于阴道冲洗时,聚甲酚磺醛溶液按1:5的比例以水稀释,而用于局部涂抹或敷贴时则无需稀释,通常敷贴每周进行1~2次。治疗前先彻底清洁宫颈及宫颈管,去除分泌物,为此可将浸有聚甲酚磺醛溶液的棉签插入宫颈管,转动数次取出,然后再将浸有药液的纱布块轻轻敷贴于病变组织,持续1~3分钟。用于止血时,用浸有聚甲酚磺醛溶液(无需稀释)的药棉压于出血部位1~2分钟即可达到止血目的。 2.外科、皮肤科及耳鼻喉科:用于止血时,可将浸有聚甲酚磺醛溶液的纱布按压在出血部位1~2分钟,止血后最好擦干残留药液。治疗局部烧伤、褥疮和肢体溃疡也可采用同样方法,以使其坏死组织易于脱落。治疗口腔粘膜与牙龈的病变时,治疗后必须彻底漱口。 |
副作用 |
临床观察中均未发现心电图、血、肝、肾功能变化,也未发现局部或全身不良反应。 |
1、本品有时出现局部刺激症状(如烧灼感或疼痛)。 2、本品为高酸性物质,治疗口腔病变时,可能损伤芽釉质。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怀孕期间,特别是妊娠晚期,任何宫颈内的局部治疗均应避免,宫颈外和阴道烧灼只有在极特殊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本品亦不例外,此时应充分考虑药物对母婴的潜在危害,尽管动物试验表明此药无任何致畸作用,但人体实验的结果尚未获得,人们还不清楚哺乳期妇女的乳汁内是否会含有此药的活性成份。 |
成分 |
主要成份为重组人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来源于基因工程重组的大肠杆菌。 |
聚甲酚磺醛:为间甲酚黄酸和甲醛的聚合物。 |
性状 |
白色或类白色疏松体 |
本品为红棕色的液体。 |
注意事项 |
本品使用面积超过10%体表面积时的安全性尚未确定。 |
1、本品为外用药,切忌内服。 2、本品应避免与眼睛接触。 3、本品会加速和增强修复过程,如果用药后出现坏死组织从病灶处脱落,有时甚至是大片脱落,无需惊恐。 4、经期停止治疗:治疗期间避免性生活。不要使用刺激性肥皂清洗患处。 5、棉织物及皮革与该药液接触后,须在制剂未干前立即用水洗净。 6、所有治疗用具使用后均应在水中浸泡(必要时加入1%~2%的氢氧化钠)。 7、出现不良反应较严重时,应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