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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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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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2g |
每袋装9g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库伦蒙药有限公司 |
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498 |
国药准字Z1402035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生肌,收敛。用于口舌生疮,溃疡,咽喉红肿,皮肤溃烂,外伤感染,宫颈糜烂。 |
清胃泻火,解毒消肿。用于口舌生疮,齿龈、咽喉肿痛。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患处,口腔用细管吹入,妇科用专用器具放入。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寒水石、雄黄、朱砂、银朱、石决明、冰片、人工麝香。 |
黄连、石膏、桔梗、甘草、知母、玄参、地黄、牡丹皮、天花粉、连翘、栀子、黄柏、黄芩、赤芍。 |
性状 |
本品为粉红色极细粉末,气香,味苦。 |
本品为黄色至深黄色的水丸;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因含有毒性药材,不宜长期大量使用。 2、过敏体质慎用。 3、溃疡面较大或创伤较深者慎用。 4、运动员慎用。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孕妇、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