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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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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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张净重3g |
0.25g*40粒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金圣药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873 |
国药准字Z15020195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镇痛。用于跌打损伤,负重闪腰,筋骨疼痛,足膝拘挛。 |
祛风除湿,舒筋通络,活血止痛。用于肢体拘挛,手足麻木,腰腿酸痛。 |
用法用量 |
加温软化,贴于患处。 |
口服,一次6粒,一日2~3次。 |
副作用 |
个别患者有患处瘙痒、皮疹现象,将该药揭除后,可逐渐自行消失。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有出血倾向或有感染者禁用。 |
儿童、孕妇禁用。 |
成分 |
乌药、苏合香、香附(制)、全蝎、檀香、生川乌、生草乌、乳香(制)、没药(制)、肉桂、血竭、儿茶等40味。 |
天麻、羌活、独活、杜仲(盐炒)、牛膝、粉萆薢、附子(制)、当归、地黄、玄参。 |
性状 |
本品为摊于纸上的黑膏药。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的颗粒,气微香,味微甜,略苦麻。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皮肤破溃处禁用。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寒凉及油腻食物。2.本品宜饭后服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它泻火及滋补性中药。4.热痹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关节肿痛如灼、痛处发热,疼痛窜痛无定处,口干唇燥。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6.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