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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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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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张净重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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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金圣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杏林春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873 |
国药准字Z43020669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镇痛。用于跌打损伤,负重闪腰,筋骨疼痛,足膝拘挛。 |
祛风活血。用于风湿痹痛,筋脉拘挛,四肢麻木,关节不利。 |
用法用量 |
加温软化,贴于患处。 |
口服,一次20-30毫升,一日2次。 |
副作用 |
个别患者有患处瘙痒、皮疹现象,将该药揭除后,可逐渐自行消失。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有出血倾向或有感染者禁用。 |
儿童禁用。 |
成分 |
乌药、苏合香、香附(制)、全蝎、檀香、生川乌、生草乌、乳香(制)、没药(制)、肉桂、血竭、儿茶等40味。 |
木瓜、五加皮、羌活、独活、玉竹、当归、秦艽、千年健、川牛膝、红花等13味。 |
性状 |
本品为摊于纸上的黑膏药。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微甜、略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皮肤破溃处禁用。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2.孕妇慎用。3.高血压、糖尿病及肾功能异常者慎服。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