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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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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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0.5g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漳州市生物化学制药厂有限公司 |
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3172 |
国药准字Z2004425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化痰,止咳。用于外感咳嗽中的热痰咳嗽,燥痰咳嗽。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瓶,一日2~3次。 |
口服。二岁以内一次5毫升;三四岁一次7.5毫升,五七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偶见全身荨麻疹样药疹、弥漫性红斑型药疹、水肿性紫癜型药疹的过敏反应及急性喉水肿、胸腹皮肤灼痛。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蛇胆汁,川贝母。 |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浅黄色至浅棕黄色的粉末;味甘、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痰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痰多,或喉中有痰鸣,质粘厚,咯吐不爽;恶寒发热者忌服。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体质虚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