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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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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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0ml |
每粒装0.5g |
生产企业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百琪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423 |
国药准字Z20060296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血安神。用于失眠多梦,心悸头晕。 |
疏肝解郁、宁心安神。用于失眠症肝气郁结症。 症见:失眠多梦,精神抑郁或急躁易怒,胸胁苦满或胸膈不畅,口苦目眩,舌边尖略红,苔白或微黄,脉弦。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8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脾胃虚寒,大便溏者忌服。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首乌藤、鸡血藤、熟地黄、地黄、合欢皮、墨旱莲、仙鹤草。辅料为蔗糖、枸橼酸、防腐剂(苯甲酸钠)。 |
夏古草、白芍、合欢花、酸枣仁(炒)、香附、柴胡、地黄、五味子、首乌藤。 |
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的粘稠液体;味甜而微涩。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黄棕色到棕褐色的粉末,夹杂有少许白点;气微香,味微苦,微有麻舌感。 |
注意事项 |
1.脾胃虚弱者宜在饭后服用,以减轻药物对肠胃的刺激。 2.服药二周内症状未改善,应向医师咨询。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在那个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它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