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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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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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45粒 | |
生产企业 |
四川省中药厂有限责任公司 |
河北百善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919 |
国药准字Z13020058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血安神。用于失眠多梦,心悸头晕。 |
补肾填精,益气养血,强身健脑。 用于肾精不足,肝气血亏所引起的精神疲惫、失眠多梦、头晕目眩、体乏无力、记忆力衰退。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8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6粒粒,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脾胃虚寒,大便溏者忌服。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首乌藤、鸡血藤、熟地黄、地黄、合欢皮、墨旱莲、仙鹤草。辅料为蔗糖、枸橼酸、防腐剂(苯甲酸钠)。 |
人参、制何首乌、党参、黄芪、熟地黄、山药、丹参、枸杞子、白芍、远志、茯神、石菖蒲、黄芩、葛根、粉葛、酸枣仁、麦冬、龙骨(粉)、香附、菊花、卵磷脂、维生素E。 |
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的粘稠液体;味甜而微涩。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和粉末;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脾胃虚弱者宜在饭后服用,以减轻药物对肠胃的刺激。 2.服药二周内症状未改善,应向医师咨询。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不能长期服用,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