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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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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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基片重约0.25g(相当于总药材1.1克)。薄膜衣每片重0.27g(相当于总药材1.1克) |
每袋装15g |
生产企业 |
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032 |
国药准字Z45021570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阴养血,宁心安神。用于阴虚少血,头晕心悸,失眠健忘。 |
清热,利咽,生津。用于阴虚内热伤津所致咽干、咽痛、咽部充血;慢性咽炎、慢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一袋,一日三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 2.过敏体质者慎。 |
尚不明确。 |
成分 |
仙鹤草、熟地黄、首乌藤、墨旱莲、地黄、鸡血藤、合欢皮。 |
西青果。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黑棕色;气微,味苦、涩。 |
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酸涩。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 脾胃虚弱者宜在饭后服用,以减轻药物对肠胃的刺激。 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油腻、厚重食物。 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 3.声哑、咽喉痛同时伴有其他症状,如心悸、胸闷、咳嗽气喘、痰中带血等,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5.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