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乙胺丁醇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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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乙胺丁醇片

注射用谷胱甘肽

规格

0.25g

0.6g
生产企业

乐普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

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1646

国药准字H20031265
说明
适应症

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用于防治药物[如化疗药物,抗结核药物,精神神经科药物,扑热息痛等]、放射治疗、酒精和有机磷等引起的组织细胞损伤;对各种原因引起的肝脏损伤具有保护作用。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 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结核初治,按体重15mg/kg,每日一次顿服;或每次口服25~30mg/kg,最高2.5g,每周3次;或50mg/kg,最高2.5g,每周2次。结核复治,按体重25mg/kg,每日一次顿服,连续60天,继以按体重15mg/kg,每日一次顿服。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每日15~25mg/kg,一次顿服。2.小儿常用量 13岁以下不宜应用本品;13岁以上儿童用量与成人相同。

本品可经肌肉注射,也可缓慢静脉注射,或加入输液中静脉滴注,或遵医嘱每日1-2支。

副作用

1.发生率较多者为视力模糊、眼痛、红绿色盲或视力减退、视野缩小(视神经炎每日按体重剂量25mg/kg以上时易发生)。视力变化可为单侧或双侧。 2 发生率较少者为畏寒、关节肿痛(尤其大趾、髁、膝关节)、病变关节表面皮肤发热拉紧感(急性痛风、高尿酸血症)。 3发生率极少者为皮疹、发热、关节痛等过敏反应;或麻木,针刺感、烧灼痛或手足软弱无力(周围神经炎)。

偶见脸色苍白,血压下降,脉搏异常等类过敏症状,应停药。偶见皮疹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偶有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胃痛等消化道症状,停药后消失。注射局部轻度疼痛。

禁忌

尚不明确。

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乙胺丁醇。

活性成份:还原型谷胱甘肽钠盐

其他成份:碳酸氢钠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本品为白色冻干块状物或粉末。

注意事项

1.对诊断的干扰:服用本品可使血尿酸浓度测定值增高。

2.下列情况应慎用:痛风、视神经炎、肾功能减退。

3.治疗期间应检查:眼部,视野、视力、红绿鉴别力等,在用药前、疗程中每日检查一次,尤其是疗程长,每日剂量超过15mg/kg的患者;血清尿酸测定,由于本品可使血清尿酸浓度增高,引起痛风发作。因此在疗程中应定期测定。

4.如发生胃肠道刺激,乙胺丁醇可与食物同服。一日剂量分次服用可能达不到有效血药浓度,因此本品一日剂量宜一次顿服。

5.乙胺丁醇单用时细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必须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应用。本品用于曾接受抗结核药的患者时,应至少与一种以上药物合用。

6.鉴于目前尚无切实可行的测定血药浓度方法,剂量应根据患者体重计算。肝或肾功能减退的患者,本品血药浓度可能增高,半衰期延长。有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用时需减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