泻青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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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泻青丸

首乌丸

规格

每100丸重10g

6g*10袋
生产企业

北京同仁堂天然药物(唐山)有限公司

河南金鸿堂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5361

国药准字Z41021561
说明
适应症

清肝泻火。用于耳鸣耳聋,口苦头晕,两胁疼痛,小便赤涩。

本品的功效是补肝肾,强筋骨,乌须发,用于肝肾两虚,头晕目花,耳鸣,腰酸肢麻,须发早白。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一袋(7g),一日2次。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表现,转氨酶升高等肝生化指标异常。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3.全身性:乏力。

禁忌

孕妇忌服。

1.肝功能不全者禁用。2.孕妇禁用。3.已知有本品或组方药物肝损伤个人史的患者不宜使用

成分

龙胆、大黄(酒炒)、防风、羌活、栀子、川芎、当归、青黛。

本品主要成分为制何首乌、地黄、牛膝(酒制)、桑椹、女贞子(酒制)、墨旱莲、桑叶(制)、黑芝麻、菟丝子(酒蒸)、金樱子等味

性状

黑褐色的水蜜丸;味苦。

本品为黑色的浓缩水蜜丸;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鱼腥剌激性食物。

2.年老体弱、大便溏软及脾肾两虚寒症者慎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服药期间应注意监测肝生化指标,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或原有肝生化检查异常、肝损伤临床症状加重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2.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超剂量、长期连续服用。3.老年人及肝生化指标异常、有肝病史者慎用。4.哺乳妇女服药期间应选择停止哺乳或停止使用本品。5.目前尚无系统的儿童用药安全性研究资料,儿童应慎用。6.已知有本品或组方药物肝损伤家族史的患者慎用。7.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