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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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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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0丸重10g |
每8丸相当于原生药3g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天然药物(唐山)有限公司 |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361 |
国药准字Z2202013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肝泻火。用于耳鸣耳聋,口苦头晕,两胁疼痛,小便赤涩。 |
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一袋(7g),一日2次。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突发耳聋耳鸣者禁用。 |
成分 |
龙胆、大黄(酒炒)、防风、羌活、栀子、川芎、当归、青黛。 |
磁石(煅)、熟地黄、山茱萸(制)、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竹叶、柴胡。 |
性状 |
黑褐色的水蜜丸;味苦。 |
本品为棕黑色的球型或类球型浓缩丸;味甘,微酸。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鱼腥剌激性食物。 2.年老体弱、大便溏软及脾肾两虚寒症者慎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只用于肝肾阴虚证之听力逐渐减退,耳鸣如蝉声者,凡属外耳、中耳病变而出现的耳鸣,如外耳道异物等,应去医院就诊。 6.突发耳鸣耳聋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