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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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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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0丸重10g |
每片重0.25g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天然药物(唐山)有限公司 |
山东广育堂国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361 |
国药准字Z2008309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肝泻火。用于耳鸣耳聋,口苦头晕,两胁疼痛,小便赤涩。 |
养血安神,滋补肝肾。用于肝肾阴血不足所致的头昏,耳鸣,心悸,健忘,失眠。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一袋(7g),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脾肾阳虚和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禁服。 |
成分 |
龙胆、大黄(酒炒)、防风、羌活、栀子、川芎、当归、青黛。 |
丹参、熟地黄、生地黄、女贞子(制)、旱莲草、珍珠母(煅)、石菖蒲、首乌藤、合欢皮、五味子。 |
性状 |
黑褐色的水蜜丸;味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微酸而涩。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鱼腥剌激性食物。 2.年老体弱、大便溏软及脾肾两虚寒症者慎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