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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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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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gx10袋 |
10ml*8支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长白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791 |
国药准字Z2002787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肝泻火,重镇安神。用于失眠,心烦,惊悸及神经衰弱。 |
大补元气,生津止渴。本品用于气虚所致的身倦乏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失眠健忘。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脾胃虚弱便溏者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龙胆、黄芩、桅子(姜炙)、珍珠母、牡蛎、龙骨、柏子仁、酸枣仁(炒)、远志(去心甘草炙)、当归、地黄、麦冬、蒺藜(去刺盐炙)、茯苓、车前子(盐炙)、泽泻(盐炙)、甘草。 |
本品主要成分人参 |
性状 |
本品为绿褐色的水丸;味微苦。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棕色的液体;具人参特异香气,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宜饭后服。 2. 服用本品三天后症状未见改善或加重者,应到医院就诊。 3.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感冒发热病人及实证、热证者不宜服用。 3. 本品宜饭前服用。 4. 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