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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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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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g*36粒 |
500g |
生产企业 |
贵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乐邦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027 |
国药准字Z43020677 |
说明 | ||
适应症 |
苗医:中医:补血益气。用于气血亏损所引起的头昏眼花,气短乏力,自汗盗汗。 |
滋阴补肾,益气活血,舒筋通络,祛风除湿。用于老年体弱,头昏眼花,腰酸膝软,尿频,四肢麻木,关节酸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适量饮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儿童、孕妇禁用。 |
孕妇忌服,儿童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胶、大枣、黄芪、当归、血人参、淫羊藿、苦参 |
乌龟、眼镜蛇(去头、内脏)、银环蛇(去头、内脏)、乌梢蛇(去头、内脏)、党参、杜仲、大枣、当归、锁阳、枸杞、黄芪、肉桂、牛膝、川芎、桑寄生。辅料为冰糖、红糖、鲜蜜、白酒。 |
性状 |
本品为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及粉末;味苦。 |
本品为橙红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5.服用二周后症状无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对酒精过敏者禁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