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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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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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丸重0.115g | |
生产企业 |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胡庆余堂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177 |
国药准字Z33020098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胃,祛暑。用于因中暑而引起的头晕、恶心、腹痛、胃肠不适。 |
驱风健胃。用于消化不良,恶心呕吐,晕船,轻度中暑,酒醉饱滞。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毫升,儿童酌减。 |
口服或含服,一次0.1~0.2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婴幼儿、孕妇禁用。 |
成分 |
樟脑、干姜、大黄、小茴香、肉桂、辣椒、桉油。 |
薄荷脑、肉桂、甘草、儿茶、木香、冰片、桔梗、樟脑、小茴香、草豆蔻、丁香罗勒油。辅料为:铝箔。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至棕褐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辛辣。 |
本品为银色的包衣水丸,除去包衣后显灰褐色;气香,味辛凉而甘。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驾驶员、高空作业者慎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该药品不宜长期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该药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