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味龙胆花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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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十味龙胆花颗粒

热感赛比斯坦颗粒

规格

3g*9袋/盒

12g*6袋
生产企业

西藏藏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和田维吾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80091

国药准字Z65020143
说明
适应症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痰热壅肺所致的咳嗽、喘鸣、痰黄,或兼发热、流涕、咽痛、口渴、尿黄、便干。

清除异常胆液质,止咳,化痰。用于热性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3克,一日3次。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3岁以下婴幼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龙胆花、烈香杜鹃、甘草、矮紫堇、川贝母、小檗皮、鸡蛋参、螃蟹甲、藏木香、马尿泡等

破布木果、大枣、罂粟壳、甘草、蜀葵子、黄瓜子、榅桲子、巴旦木、罂粟子、西黄蓍胶、甘草浸膏、阿拉伯胶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苦,微甜。

本品为浅黄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1周病情无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4.服药期间,若患者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患有其他慢性病、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不宜长期服用,如服用3~7天症状未缓解,请及时咨询医师。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哺乳期妇女慎用。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咨询医师或药师。9.运动员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