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味溪黄草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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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十味溪黄草颗粒

龙胆泻肝颗粒

规格

每袋装(1)10克(2)4克(无蔗糖)

每袋装6g
生产企业

广东青云山药业有限公司

吉林紫鑫禺拙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B20020468

国药准字Z22024785
说明
适应症

清热利湿,健脾消滞。可用于肝胆湿热、脾胃失运型急性肝炎所致的黄疸,胁胀不适或疼痛,食欲不振,倦怠乏力等症状的改善。

本品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2袋,一日3次;儿童酌减。

口服,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副作用

长期连续服用,可能产生胃寒、苔厚。

尚不明确

禁忌

气血阴阳亏虚之体与孕妇慎用。

忌辛辣刺激性食物。

成分

溪黄草、余甘子、白花蛇舌草、茵陈、白术、茯苓、布渣叶、谷芽、麦芽、柴胡。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甘草(密炙)、辅料为蔗糖、糊精。

性状

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味苦。

本品为黄褐色的颗粒,气味香,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本品应按照指定的服用方法及剂量使用;

2.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3.急性黄疸型肝炎属阴黄者用此药时须随证配伍温化寒湿之品

1. 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 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 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 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