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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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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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6g |
9g*10丸 |
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219 |
国药准字Z23020954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气解郁,散寒止痛。用于气滞胃寒,两胁胀满,胃脘刺痛,腹部隐痛。 |
理气养血,暖宫调经。用于经血虚气滞、下焦虚寒所致的月经不调、痛经,症见行经后错、经量少、有血块、小腹疼痛、经行小腹冷痛喜热、腰膝疲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慎服,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香附(醋炙)、乌药、檀香、延胡索(醋炙)、香橼、沉香、厚朴(姜汁炙)、降香、丁香、木香、砂仁、高良姜等味。 |
艾叶(炭)、醋香附、制吴茱萸、肉桂、当归、川芎、白芍(酒炒)、地黄、炙黄芪、续断,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深棕褐色的大蜜丸;气香,味微苦。 |
本品为深褐色至黑色的大蜜丸;气微,味甘而后苦、辛。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3.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孕妇慎服,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食物。注意保暧。2.感冒时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经行有块伴腹痛拒按或胸胁胀痛者不宜选用。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或带下伴阴痒,或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5.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