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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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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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6g |
每粒装0.2g |
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219 |
国药准字Z20023175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气解郁,散寒止痛。用于气滞胃寒,两胁胀满,胃脘刺痛,腹部隐痛。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慎服,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香附(醋炙)、乌药、檀香、延胡索(醋炙)、香橼、沉香、厚朴(姜汁炙)、降香、丁香、木香、砂仁、高良姜等味。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深棕褐色的大蜜丸;气香,味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3.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孕妇慎服,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