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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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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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6片 | |
生产企业 |
广西金嗓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一禾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814 |
国药准字Z44021091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胃,祛暑。用于因中暑而引起的头晕、恶心、腹痛、胃肠不适。 |
解表祛暑,清热解毒,利咽生津。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发热,头痛,咽喉肿痛,咳嗽或夏季中暑发热。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毫升,儿童酌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成分 |
樟脑、干姜、大黄、小茴香、肉桂、辣椒、桉油。 |
金盏银盘、三叉苦、南板蓝根、岗梅、白茅根、山白芷。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至棕褐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辛辣。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呈棕色至棕褐色;味苦。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驾驶员、高空作业者慎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该药品不宜长期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该药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不适用于风寒感冒,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