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瓶装5ml |
每袋重2.5g |
生产企业 |
山东新大陆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1167 |
国药准字Z44020533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胃,祛暑。用于因中暑而引起的头晕、恶心、腹痛、胃肠不适。 |
清暑散热,生津止渴。用于感冒发热,中暑口渴,预防感冒。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毫升,儿童酌减。 |
泡服,一次1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樟脑、干姜、大黄、小茴香、肉桂、辣椒、桉油。 |
黄芩、苍术、赤芍、甘草、高良姜、防风、青皮、紫苏叶、荆芥、柴胡、青蒿、苦丁茶、神曲(炒)、桔梗、麦芽(炒)、山楂(炒)、救必应、水翁花、金樱根、岗梅。辅料为茶叶。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至棕褐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辛辣。 |
本品为黑褐色颗粒状药茶;气香,味微甘苦。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驾驶员、高空作业者慎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该药品不宜长期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该药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