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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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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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2.5g(无蔗糖) | |
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171 |
国药准字Z20083350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补肾,调经止带。用于脾肾两虚所致的月经不调、带下病,症见月经先后不定期、量多、色淡无块,或带下量多、色白清稀、神疲乏力、腰膝痠软。 |
清热解毒,燥湿止带,祛瘀止痛。用于湿热瘀滞所致带下病、月经不调,症见带下量多、色黄质稠、小腹隐痛、腰骶酸痛、经行腹痛;慢性盆腔炎、附件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7天为一疗程,必要时可连服2~3个疗程,每疗程之间停药3天。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党参、白术(炒)、杜仲(盐炒)、续断、当归、白芍、川芎、香附(醋制)、延胡索(醋制)、鸡冠花、椿皮(炒)、牡蛎(煅)。 |
一点红、白花蛇舌草、地桃花、白背叶根、鸡血藤、桃金娘根、菥蓂。 |
性状 |
本品为灰黑色的水丸;气微香,味涩、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微苦(无蔗糖)。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少女、孕妇、绝经后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伴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 6.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妇女经期、哺乳期慎用。月经过多者慎用。3.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带下清稀者不宜选用。伴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