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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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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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5g |
每10丸重1.25g |
生产企业 |
河北百善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711 |
国药准字Z4402004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化湿,祛风通络,活血止痛;用于风湿热痹,淤血痹痛,类风湿性关节炎。 |
养血祛风,燥湿止痒。用于风湿热邪蕴于肌肤所致的瘾疹、风瘙痒,症见皮肤风团色红、时隐时现、瘙痒难忍,或皮肤瘙痒不止、皮肤干燥、无原发皮疹;慢性荨麻疹、皮肤瘙痒症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早晚饭后用温开水送服,一疗程为8周;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5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个别患者用药后可见胃肠反应和皮疹。 |
尚不明确。 |
禁忌 |
虚寒者忌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石见穿、白花蛇舌草、延胡索、没药(制)、血竭、土鳖虫、巴戟天。 |
本品乌梢蛇﹑蛇床子﹑人工牛黄﹑当归﹑牡丹皮﹑苦参﹑防风﹑苍术。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微香,味微苦。 |
本品为黑色的水丸,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苦、辛。 |
注意事项 |
孕妇慎用,妇女行经期宜慎用。 |
1.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疗效。2.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4.服药期间宜食清淡、易消化食物,忌食辛辣、油腻食物。5.患处不宜用热水洗烫。6.不宜滥用护肤、止痒的化妆品及外用药物。必需使用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时,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8.小儿使用本品时,应在医师指导下,减量服用。9.服用一周后,症状无改善者,应向医师咨询,或停用本品,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