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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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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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粒重2g |
每丸重9g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241 |
国药准字Z1402008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肾,利水,消食,燥“协日乌素”。用于胃寒,消化不良,肾寒腰痛,寒性腹泻。 |
开胃消食。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3~15粒,一日1~2次,红糖水或温开水送服。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小儿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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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石榴、蒺藜(微炒)、荜茇、益智、冬葵果、肉桂、黄精、红花、天冬、玉竹、天花粉 |
山楂、六神曲(麸炒)、炒麦芽。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水丸;气香,味辛、微涩。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及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慎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