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10粒重2g |
6gx10袋/盒 |
生产企业 |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旺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608 |
国药准字Z1402062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肾,利水,消食,燥“协日乌素”。用于胃寒,消化不良,肾寒腰痛,寒性腹泻。 |
消食导滞,行气泻水。 用于食积痰饮,消化不良,脘腹胀满,嗳气吞酸,大便秘结。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3~15粒,一日1~2次,红糖水或温开水送服。 |
口服,一次6g,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石榴、蒺藜(微炒)、荜茇、益智、冬葵果、肉桂、黄精、红花、天冬、玉竹、天花粉 |
槟榔、大黄(酒炒)、牵牛子(炒)、猪牙皂(炒)、香附(醋制)、五灵脂(醋炒)。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水丸;气香,味辛、微涩。 |
本品为浅褐色至褐色的水丸,气微香,味苦、辛。 |
注意事项 |
1.忌烟及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慎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不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肝病或心肾功能不全所致之饮食不消化,不欲饮食,脘腹胀满者。 3.不适用于脾胃虚弱者,表现为身倦乏力,脘腹胀满,精神不振,嗜卧,面色萎黄不华、便溏。 4.不适用于老年性便秘。 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本品不宜久服,服用三天无效应到医院就诊。 7.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物同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药品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11.如正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