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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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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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每袋装5g (2)每袋装10g (3)每袋装15g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黄石)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137 |
国药准字Z42021068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气养血。用于气血两虚所致的面色淡白、眩晕、心悸、神疲乏力、气短;缺铁性贫血见上述证候者。 |
滋肾养肝。用于肝肾阴亏的眩晕、耳鸣、目涩畏光、视物昏花。 |
用法用量 |
口服,小儿周岁内一次5克,一岁至三岁一次10克,三岁以上及成人一次15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支,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皂矾、黄芪、山楂、新阿胶、大枣。辅料为蔗糖、糊精。 |
枸杞子、菊花、熟地黄、山茱萸(制)、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气香、味微酸。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3.糖尿病患者慎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禁用茶水冲服。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儿童及青年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2.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 3.用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