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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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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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每袋装5g (2)每袋装10g (3)每袋装15g |
每瓶装100g |
生产企业 |
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137 |
国药准字Z11021126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气养血。用于气血两虚所致的面色淡白、眩晕、心悸、神疲乏力、气短;缺铁性贫血见上述证候者。 |
清热、散结、消肿。用于火热内蕴所致的头痛、眩晕、瘰疬、瘿瘤、乳痈肿痛、甲状腺肿大、淋巴结核、乳腺增生病见上述症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小儿周岁内一次5克,一岁至三岁一次10克,三岁以上及成人一次15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9g,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苦寒泻火之剂,气血亏虚所致的眩晕头痛忌用。 |
成分 |
皂矾、黄芪、山楂、新阿胶、大枣。辅料为蔗糖、糊精。 |
夏枯草,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
为黑褐色稠厚的半流体;味甜、微涩。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3.糖尿病患者慎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禁用茶水冲服。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慎用。2、服药期间饮食宜进清淡消化之品,忌食辛辣油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