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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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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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6g | |
生产企业 |
杭州胡庆余堂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华洋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090 |
国药准字Z19993406 |
说明 | ||
适应症 |
益气养血。用于小儿贫血,面色萎黄,头晕乏力。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湿热带下。 |
用法用量 |
口服,1~3岁,一次10~15克,4~7岁一次25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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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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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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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暗黄色的水丸;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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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禁用茶水送服。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糖尿病患者慎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