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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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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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 |
0.2g |
生产企业 |
吉林四环制药有限公司 |
陕西白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6016 |
国药准字H6102257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改善中老年单纯性记忆减退。 |
适用于急、慢性脑血管疾病、脑外伤、各种中毒性脑疾病等多种原因所致的记忆减退及轻、中度脑功能障碍。也可用于儿童智能发育迟缓。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饭后服,疗程2个月,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3次。老年和儿童,按药典老幼剂量折算使用。 |
副作用 |
表现为口干,上腹部不适,食欲减退,腹泻,头昏,头痛,轻度兴奋,失眠,视力模糊,鼻塞,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1.消化道不良反应常见有恶心 、腹部不适、纳差 、腹胀、腹痛等,症状的轻重与服药剂量直接相关。 2.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包括兴奋 、易激动、头晕、头痛和失眠等 ,但症状轻微,且与服用剂量大小无关。停药后以上症状消失。 3.偶见轻度肝功能损害,表现为轻度氨基转氨酶升高,但与药物剂量无关。 |
禁忌 |
锥体外系疾病,Huntington舞蹈症者禁用本品,以免加重症状。 |
1.锥体外系疾病,Huntington等舞蹈症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吡拉西坦0.114g,重酒石酸胆碱0.286g。 |
本品主要成份吡拉西坦。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状粉末或粉末。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状粉末或粉末。 |
注意事项 |
1.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消化道溃疡者慎用。2.不宜与拟胆碱药合用。3.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肝、肾功能障碍者慎用并应适当减少剂量。与华法林合用时,应当减少剂量,防止出血并发症的发生。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