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瓶装6ml,每瓶装10ml,每瓶装25ml,每瓶装50ml |
25ml |
生产企业 |
广东九连山药业有限公司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982 |
国药准字H21023019 |
说明 | ||
适应症 |
收敛止痒,消炎解毒。用于急慢性湿疹、荨麻疹,虫咬性皮炎、接触性皮炎等引起的皮肤瘙痒症。 |
用于银屑病、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扁平苔癣、盘状红斑狼疮。 |
用法用量 |
外用,搽患处。 |
外用。涂于患处,每次0.2-0.3ml,每日1-2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过敏症状或疼痛增加、头晕、焦虑、红斑、血清氨基转移酶及总胆红质升高等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细菌性、真菌性及病毒性皮肤病禁用. 3.溃疡性皮肤病禁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山乌龟,黄柏,三叉苦,白芷,重楼,细辛,毛麝香,荆芥,两面针,苦参,虎杖,蛇床子,九里香,冰片,薄荷脑,山苍子,钻骨风,地榆,水杨酸甲酯。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瓶含酷酿曲安奈德17.25mg,盐股林可霉素172.5mg(17.25万单位)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澄明或微浊的具有一定粘稠度的液体。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外用,不得内服; 2.皮肤溃烂者忌用。 |
1.使用本剂时,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投药期间应限于疾病治疗所需要最低限度的期间。 2.使用后应将瓶口盖好,不要使瓶口污染。 3.出现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医师咨询。 4.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