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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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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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60ml |
生产企业 |
安徽圣鹰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3239 |
国药准字H20040317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及支气管哮喘。 |
用于治疗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等)引起的咳嗽、痰液黏稠、排痰困难、喘息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2次。服药期间应多饮水。 |
1.小儿(12岁以下):口服,一次2.5-15ml,一日2次。 2.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口服,一次20ml,一日2次;症状明好转后可减至一次10ml,一日2-3次;对严重呼吸困难患者,最初2-3天,口服一次20ml,一日3次。 |
副作用 |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偶见过敏性休克。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扳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于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疽.由于本品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对胆红素处理差,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疽、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 10、偶可发生无菌性脑膜炎,有头痛、颈项强直、恶心等表现。 本品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常累及各器官并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艾滋病患者的上述不良反应较非艾滋病患者为多见。 11、个别患者服药后有心悸、手颤等。 12、对胃黏膜有刺激作用。 |
1、精神神经系统:偶见头痛、手颤、嗜睡、不安、头晕、失眠、四肢麻木等。 2、循环系统:偶见心悸、心动过速、血压升高、心律不齐等。 3、过敏症:偶见过敏性皮疹,且有部分特异体质患者中,可发生全身性过敏,表现为瘙痒,支气管痉挛,低血压、虚脱症等,此时应停药。 4、其它:偶见ALT、AST升高、倦怠胃肠不适等。 |
禁忌 |
1、对SMZ和TMP过敏者禁用。 2、由于本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本品.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 4、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本品。 |
肥厚型心肌病患者;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盐酸溴已新、盐酸氯喘、磺胺甲基异恶唑、甲氧苄氨嘧啶。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成成份为每ml含盐酸氨溴索1.5mg,盐酸克仑特罗1μg。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粉末或颗粒,无臭;味微苦。 |
本品为无色的澄清液体,有芳香气,味甜。 |
注意事项 |
1.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应用。 2.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放服用本品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以防止此不良反应。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 3.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4.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血叶啉症、叶酸缺乏性血液系统疾病、失水、艾滋病、休克和老年患者。 5.用药期间须注意检查①全血象检查,对疗程长、服用剂量大、老年、营养不良及服用抗癫痫药的患者尤为重要。②治疗中应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③肝、肾功能检查。 6.严重感染者应测定血药浓度,对大多数感染疾患者游离磺胺浓度达 50~150mg/ml(严重感染120~150mg/ml)可有效。总磺胺血浓度不应超过200mg/ml,如超过此浓度,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 7.不可任意加大剂量、增加用药次数或延长疗程,以防蓄积中毒。 8.由于本品能抑制大肠杆菌的生长,妨碍B族维生素在肠内的合成,故使用本品超过一周以上者,应同时给予维生素B以预防其缺乏。 9.如因服用本品引起叶酸缺乏时,可同时服用叶酸制剂,后者并不干扰TMP的抗菌活性,因细菌并不能利用已合成的叶酸。如有骨髓抑制征象发生,应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叶酸3~6mg肌注,一日1次,使用2日或根据需要用药至造血功能恢复正常,对长期、过量使用本品者可给予高剂量叶酸并延长疗程。 10.心律失常,高血压及甲亢患者慎用。 11.胃炎患者或胃溃疡病人禁用。 |
1.与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等儿茶酚胺类药物合用,可致心律不齐,故不宜合用。 2.正在服用MAO抑制剂或三环类抗抑郁药的患者,服用本品后,可增强本品对血管系统的作用,应特别注意。 3.不宜与普萘洛尔等非选择性β受体阻断药合用。 4.正在服用大量的其他交感神经兴奋剂的患者,服用本品时,应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