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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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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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0.55g*10粒*2板 |
生产企业 |
康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大连天宇奥森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761 |
国药准字Z2005010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扁桃体炎、支气管炎、肠炎、痢疾、尿路感染等。 |
清热泻火解毒,化瘀凉血止血。用于火毒所致的身热烦燥,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吐血、咯血、衄血、痔血等症;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绞窄性肠梗阻及结肠黑变病患者忌服。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磺胺甲噁唑300mg、甲氧苄啶60mg、人工牛黄30mg、冰片5mg。 |
大黄、黄连、黄芩、大豆油、蜂蜡。 |
性状 |
本品为淡橙黄色片。 |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的油状物。 |
注意事项 |
1.磺胺甲噁唑(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2)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剂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3)磺胺药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该类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在人类中的研究尚缺乏资料。动物实验中发现磺胺甲噁唑有致畸作用,主要表现为腭裂。但在人类研究中缺乏充足的资料,但用于人类时可能利多于弊。然而在围产期由于磺胺药有引起新生儿核黄疸的可能,故不宜应用。(4)磺胺药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 |
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本品不宜大量、久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