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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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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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每片重0.32克 |
生产企业 |
康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761 |
国药准字Z2005473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扁桃体炎、支气管炎、肠炎、痢疾、尿路感染等。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肺胃有热、火毒内盛引起的咳嗽气喘、扁桃体炎、喉痹咽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磺胺甲噁唑300mg、甲氧苄啶60mg、人工牛黄30mg、冰片5mg。 |
穿心莲、山芝麻。 |
性状 |
本品为淡橙黄色片。 |
本品为棕红色片,味苦。 |
注意事项 |
1.磺胺甲噁唑(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2)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剂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3)磺胺药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该类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在人类中的研究尚缺乏资料。动物实验中发现磺胺甲噁唑有致畸作用,主要表现为腭裂。但在人类研究中缺乏充足的资料,但用于人类时可能利多于弊。然而在围产期由于磺胺药有引起新生儿核黄疸的可能,故不宜应用。(4)磺胺药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