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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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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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0.125g |
生产企业 |
康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亿华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761 |
国药准字H2004196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扁桃体炎、支气管炎、肠炎、痢疾、尿路感染等。 |
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咽炎,扁桃体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2次。 |
口服。配制方法:加适量温开水(每包至少20ml)配制成溶液,摇匀后服用。未进行配制后溶液稳定性考察,建议即配即用。成人(13岁或以上)上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1次;下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每天0.5g,分1次或2次;严重病例每次0.5g,每天2次。2至12岁儿童上呼吸道感染,每次7.5mg/kg体重,每天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每次20mg/kg体重,每天1次。6个月婴儿至12岁儿童中耳炎,每次15mg/kg体重,每天2次;急性鼻窦炎,一般每次7.5mg/。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头孢丙烯的不良反应与其他口服头孢菌素相似,主要为胃肠道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和腹痛等。亦可发生过敏反应,常见为皮疹、荨麻疹。儿童发生过敏反应较成人多见,多在开始治疗后几天内出现,停药后几天内消失。其他不良反应较少,包括:肝胆系统:AST(谷草转氨酶)和ALT(谷丙转氨酶)升高。偶见碱性磷酸酶和胆红素升高。胆汁淤积性黄疸罕见。中枢神经系统:眩晕,多动,头痛,精神紧张,失眠。偶见嗜睡。所有这些反应均呈可逆性。血液系统:白细胞减少、嗜酸粒细胞增多。肾脏:血尿素氮增高,血肌酐增高。 |
禁忌 |
尚不明确。 |
禁用于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患者。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磺胺甲噁唑300mg、甲氧苄啶60mg、人工牛黄30mg、冰片5mg。 |
头孢丙烯。 |
性状 |
本品为淡橙黄色片。 |
本品为类白色或淡黄色或淡橙黄色粉末,加水振摇后呈粉红色。 |
注意事项 |
1.磺胺甲噁唑(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2)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剂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3)磺胺药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该类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在人类中的研究尚缺乏资料。动物实验中发现磺胺甲噁唑有致畸作用,主要表现为腭裂。但在人类研究中缺乏充足的资料,但用于人类时可能利多于弊。然而在围产期由于磺胺药有引起新生儿核黄疸的可能,故不宜应用。(4)磺胺药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 |
使用本品治疗前应仔细询问病人是否有头孢丙烯和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的过敏史。有青霉素过敏史患者服用本品应谨慎。凡以往有青霉素类药物所致过敏性休克史或其他严重过敏反应者不宜使用本品。如发生过敏反应,应停止用药。严重过敏反应需使用肾上腺素并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包括给氧、静脉输液,静注抗组胺药、皮质激素、升压药和人工呼吸。几乎所有抗菌药物包括头孢丙烯长期使用可引起非敏感性微生物的过度生长,改变肠道正常菌群,诱发二重感染,尤其是伪膜性肠炎。因此应仔细观察用药病人服药后的反应,特别注意对继发腹泻患者的诊断,如在治疗期间发生二重感染,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对伪膜性肠炎患者,轻度病例仅需停用药物,而中至重度病例,根据临床症状采取调节水和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并用对耐药菌有效的抗菌药物治疗。确诊或疑有肾功能损伤的病人(见剂量和用法)在用本品治疗前和治疗时,应严密观察临床症状并进行适当的实验室检查。在这些病人中,常规剂量时血药浓度较高或/和排泄减慢,故应减少本品的每日用量。同时服用强利尿剂治疗的病人使用头孢菌素应谨慎,因为这些药物可能会对肾功能产生有害影响。患有胃肠道疾病,尤其是肠炎病人应慎用头孢丙烯。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