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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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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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1.5g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284 |
国药准字Z1998000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扁桃体炎、支气管炎、肠炎、痢疾、尿路感染等。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消肿。用于扁桃体炎,咽喉肿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板蓝根属寒凉之品,虽无中毒的报道,但长期大量服用亦会有不良反应,尤其是年老体虚者。素体阳虚又过服寒凉,可出现口淡、疲乏等表现。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磺胺甲噁唑300mg、甲氧苄啶60mg、人工牛黄30mg、冰片5mg。 |
板蓝根。 |
性状 |
本品为淡橙黄色片。 |
本品为黑褐色片剂,味甜。 |
注意事项 |
1.磺胺甲噁唑(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2)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剂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3)磺胺药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该类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在人类中的研究尚缺乏资料。动物实验中发现磺胺甲噁唑有致畸作用,主要表现为腭裂。但在人类研究中缺乏充足的资料,但用于人类时可能利多于弊。然而在围产期由于磺胺药有引起新生儿核黄疸的可能,故不宜应用。(4)磺胺药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孕妇慎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及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