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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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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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含维胺酯25mg |
每10丸重2g(相当于原生药4.85g) |
生产企业 |
锦州九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西安圣威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2962 |
国药准字Z2004338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重、中度痤疮,对鱼鳞病、银屑病、苔藓类皮肤病、及某些角化异常性皮肤病也有一定疗效。 |
清热利湿,解毒散结,用于湿热毒邪聚结肌肤所致的粉刺,症见颜面皮肤光亮油腻,黑头粉刺,脓疱,结节,伴有口苦,口黏,大便干,痤疮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 按1~2.0mg/(kg.天)计算,成人每次25—50mg,每日服2—3次。疗程治疗痤疮为6周,脂溢性皮炎为4周。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30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1. 本药的副作用与维生素A过量的临床表现相似,常见的副作用包括皮肤干燥、脱屑、瘙痒、皮疹、脆性增加、掌跖脱皮、瘀斑、继发感染等;口腔黏膜干燥、疼痛、结合膜炎、严重者角膜浑浊、视力障碍、视乳头水肿,头痛、头晕、精神症状、抑郁、良性脑压增高。 2. 骨质疏松、肌肉无力、疼痛、胃肠道症状、鼻出血等; 3. 妊娠服药可导致自发性流产及胎儿发育畸形; 4. 实验室检查可引起血沉快、肝酶升高、血脂升高、血糖升高、血小板下降等。 5. 上述副作用与异维A酸引起的副作用相似,但相对较轻,且大多为可逆性,停药后可逐渐得到恢复。副作用的轻重与本药的剂量大小、疗程长短及个体耐受有关。 6. 轻度不良反应可不必停药,或减量使用,重度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由医师作相应处理。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胺酯。 |
升麻,柴胡,麦冬,野菊花,黄芩,玄参,石膏,石斛,龙胆草,大青叶,金银花,竹茹,蒲公英,淡竹叶,夏枯草,紫草。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内含黄色粉末。 |
本品为黑色的浓缩丸,丸芯显黑褐色,气微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 女性患者服药期间及停药后半年内应采取严格避孕措施。 2. 肝肾功能严重不全者慎用。 3. 重症糖尿病、脂质代谢障碍者禁用。 4. 禁与维生素A同服。 5. 酗酒者慎用。 6. 避免强烈日光或紫外光过度照射。 |
孕妇及脾胃虚寒者慎用,忌食辛辣,油腻之品。 |